關于擬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 成熟度評估體系”團體標準 編制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5-26 瀏覽次數:2031
政策資訊
關于擬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 成熟度評估體系”團體標準 編制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發展和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關于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指出“規范中介機構行為,提升中介服務質量水平,優先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提出實施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工程,要求“健全中小企業服務質量標準體系,完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標準,建立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評價體系,搭建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庫,推動建設一批綜合實力強、市場覆蓋廣、服務質量好、服務效率高、企業評價優的專業服務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和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工作要求,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提高服務能力、規范服務行為、提升服務質量,為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服務)中心和廣大中小企業在服務機構的管理、規范、遴選、合作中提供參考依據。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局的指導和中國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的支持下,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擬開展《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體系》團體標準編制工作,現公開征集編制單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任務
根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全過程中的實際需求,廣泛調研廣大中小企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情況,研制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的系列標準,逐步建立較為完善的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體系。包括通用能力要求和不同服務種類的專項能力要求,涵蓋服務機構提供的各類服務項目,更加科學地評估服務機構的管理體系、人才能力、專業技術、創新發展和服務質量等。
二、參編條件
(一)參編單位應為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各級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服務)中心、事業單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業務范圍面向或涵蓋中小企業的服務機構,具有良好的社會誠信和較高的社會責任感。
(二)參編人員應熟悉相關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編制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協會會員單位的專家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參編要求
申報單位應具備與申報標準相關的技術基礎和研究能力,能夠按照編制組的工作要求積極合作,確保標準編制工作順利完成。中國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會將對申報單位資質進行審核后擇優選擇參編單位。
四、申報方式
擬參與標準制定的單位(或個人),請于2023年5月31日前填寫標準編制申請表(見附件),并發送至郵箱zhgh@chinasme.org.cn。
聯系方式:張偉娜 高賀男 010-82292059/2050
附件
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服務能力成熟度評估
體系標準編制申請表
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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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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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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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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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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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編類別 |
□主編單位 □參編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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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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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營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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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人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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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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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繳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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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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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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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中小企業的主要產品及服務企業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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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服務領域 |
£數字化、互聯網及信息技術服務 £創業輔導 £技術創新服務 £人力資源服務 £融資促進服務 £市場開拓服務 £管理咨詢服務 £其他 £法律服務 £綜合信息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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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情況(請列舉近3年來完成的代表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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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參加標準起草人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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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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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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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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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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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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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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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參編過標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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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參加標準起草人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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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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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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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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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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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 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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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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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參編過標準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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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意見 |
同意推薦并提供相應支持。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注:申請為主編單位,人員限報2人;申請為參編單位,人員限報1人。